江南大学仪器设备调剂暂行办法

一.为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效率,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,减少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,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,并且减少有关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压力,为学院腾出实验室被占用的空间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二.仪器设备调剂的范围:

1.学院、部门长期不用,闲置的仪器设备;

2.学院、部门多余积压的仪器设备;

三.调剂仪器设备的要求:拟进行调剂的仪器设备,要求配件齐全,性能基本完好。

四.设备处工作:

1.接收各单位拟调剂的仪器设备,并设立专门帐户,进行帐目管理;

2.对进库的调剂仪器设备进行检修;

3.在设备处网页上建立可供调剂仪器设备数据库,供需求单位查询。

4.每周三接受调剂仪器设备入库。

五.调剂仪器设备的办理程序:各学院、部门在调剂仪器设备时,设备管理员需填写《江南大学调剂仪器设备申请表》,经学院、部门领导批准后与调剂仪器设备同时交设备处。设备处根据《江南大学调剂仪器设备申请表》办理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转帐手续。

六.调剂仪器设备的处理:对调剂仪器设备有需求的单位,需填写《江南大学调剂仪器设备申请表》,由设备处审批后进行调拨;设备处亦可根据使用部门的实际需求,进行调拨。

设备处

2007.1.4.

技术支持:信息化建设管理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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