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理实验室年终考核实施办法
编辑: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发布日期:2009-03-19 来源:  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

为加强江南大学理学院物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,检查有关实验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的情况,规范一年一度的年终考核管理,根据人事处有关年终考核的规定和实验室的实际工作情况,特制定本年终考核实施办法。

考核必须从实际出发,依据所从事的工作内容,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,根据不同职称、职务、工种人员的情况,填写《江南大学教职工履职情况考核表》,从德、能、勤、绩四方面对政治表现、教学业务水平、出勤情况,工作业绩进行考核。

编制在实验室的教职员工,按其本人技术职称、职责的要求,以所从事的教学工作、实验室管理工作为内容,分别填写人事处发给的《江南大学教职工履职情况考核表》,按有关事项进行考核。考核内容参照以下条款:

•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,遵守国家政策法令,热爱本职工作,服从分配,遵守纪律,团结同志,工作任劳任怨,勇挑重担,克己奉公,认真做好分管的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,积极为教学科研服务。

•德、能、勤、绩:

分别考核并填写如下内容:

•担任工作任务及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情况,担任的主班教师和辅班教师情况,所教专业名称,学生数量,学时数,学分数等情况,在教学过程中,教学质量和学生对教师的意见,学生平分,如实填报。

•承担的实验室管理工作,实验室名称,实验室承担的教学工作量,仪器维护情况,实验室档案管理资料管理情况,如实填报。

•出勤情况。

•在实验室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,改进实验教学工作,进行实验装置设计、改进、制作、维修情况,在工作领域作出的各种贡献。

•发表论文论著情况,科研项目和科技产品鉴定情况,软件开发情况以及论文论著、各项成果在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实践中的应用绩效(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)。

考核办法

考核等级分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四个等级,评级时要公正客观,不得贿评。

实验室召开专门的年终考核会议,由编制在实验室的人员参加,对参加人员的德、能、勤、绩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,采取自我鉴定、经群众评议后,由理学院签署意见。

考核结果交主管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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